我在間諜機構的日子(下)


(圖) 1977年1月8日《快報》消息,對事件講述十分詳盡清晰,建議讀者扯大圖片細閱,便可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。

 

其實筆者在離開校門之後,便從事雜誌出版事務,但限於經濟及經驗,規模細小,不算成功,並且由於多項原因,自己辦的雜誌於1976年間休刊,所以巧合之下進入了陳老闆的無綫電雜誌工作。而我辦的雜誌之前曾發生閉門失竊事件,不過並無甚麼損失。既然無喇喇有幾天平日假期,於是就去了旺角警署報備失竊案件,對自己也有個保障,但當在警署報出個人資料後,署方警員叫我去灣仔警察總部某室報案,會有警員接手處理云云。小事一椿竟然要去警總處理?滿面疑惑的我唯有乘隧道巴士渡海趕赴灣仔(當時未有地鐵)。

到達警總,進入某房間,一位操流利粵語的年輕白人警察,帶同兩名華人警察出現在我眼前。而那位白人警察坐姿很霸道,而且刻意抬高小腿,讓綁在小腿的鎗袋及手鎗顯露出來。經過簡單報述我個人資料後,進入失竊事件內容,白人警察突然用粵語問我「你認識陳先生多久?」我頓時感到非常錯愕,簡單說明我只是入職三個月的新職員,今次來報案是幾個月前我自己公司的事情,與最近的無綫電雜誌事件無關,亦不知該公司老闆陳先生牽涉甚麼事情......

我講述失竊事件時,華人警察筆錄,但不時插咀問我無綫電雜誌的日常情況,我越來越覺得奇怪,當報案過程完結後,三位警察陪同我離開建築物時,我覺得他們面上充滿沒趣的表情,而我則帶着更多的疑惑離開了警察總部。

三天後的一個下午,我們一眾同事齊集北角警署,被通知翌日可照常上班,至於老闆夫婦,暫時仍在協助警方調查而不會返公司,至於涉及甚麼事情,則不是北角警署所負責,即是無可奉告也。而我,則因為之前所辦的小規模雜誌在眾朋友協助下籌備復刊,於是亦辭去了無綫電雜誌的工作,專心攪自己的雜誌。

1977年3月,我在街邊水果檔買了些水果,檔主用兩張舊報紙將水果包裹並放入背心膠袋交給我,當我帶返家把水果從舊報紙拿出來時,無意之間看到報紙大標題「兩名電器行業活躍商人/以親中共姿態/掩飾蘇特身份」,頓感似曾相識,當然立即細讀,閱畢仰天慨嘆「原來如此」!

筆者是報紙迷,每天都閱看兩份報紙,除了馬經波經不是我杯茶而沒看之外,其他內容可謂巨細無遺地閱覽,但就從沒看過相關新聞,似乎當年只有《快報》在77年1月刊登了這段消息,巧合的是隔了一個多月之後,竟然以包水果舊報紙的狀態展現在我眼前。另一巧合是,在十七年之後,筆者進入了《快報》任職編輯。

間諜,並不是遙不可及的人物,也不是打不死的007,其實他們就在我們的身邊,原來自己曾經在一個「間諜機構」賺取生活,而自己年少時所喜愛的精神食糧,原來只不過是掩飾間諜任務的副產品,能不唏噓嗎?

所有圖片由作者提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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