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銀行兼職的日子(上)


(圖)常言道「銀行乃百業之母」,可憾的是,這個母親只認錢,不認兒。

90年代中的香港,雖然隱隱然要面對稍後的治權易手,前途未卜,但卻充滿着世紀末風情,百業興旺,職場上是全面的事求人,而香港人普遍勤力,一般職人都會加點加班、工餘兼職或進修,整個社會都在展現活力。

能夠有這種興旺的狀態,除了是這個社會經濟狀態向上之外,還有兩個潛藏因素,卻很少見有人提及,筆者借此與大家探討一下。

第1個因素:在90年代的香港,當時的人口平均年齡並未進入老年化,即是說人口以青年和中年人為主(那些中年人到今天變成了老年人了),這群人當然精力旺盛,如果有錢搵,他們願意而且有能力在正職之餘去擔任兼職,儘管要犧牲一些休息時間,也因為年輕力壯而可以捱得住。相反,到了今天,人口老化,年紀大了體力精力所限,難以在正職以外再做兼職(其實能保住份正職已是萬幸)。還有,僱主根本不願意聘用年紀大的人(當然僱主口裡硬說沒有年齡歧視)。

第2個因素:97前的香港,在英國管治下,大陸的「勞動力」並不能隨便來港任職打工,姑勿論這個政策對整體社會(例如僱主)是好是壞,但站在勞方而言,一定是比較有利的﹔正因為外來勞動力少,職位空缺就變得增多,搵工容易薪金提升,兼職崗位比比皆是。於是不單止人人有工做,而且很多人都唔止做一份工,是辛苦的,但賺到錢。(反觀今天大量輸入「大陸X才」,對香港打工仔而言一定是不利的。)

1995年我任職某報編輯,晚上8時上班,大約凌晨2時之前落班,每天工作不多於6小時,閒餘的時間較多。巧合地看到報紙上一則某發鈔銀行的招聘廣告,其中一個職位是「兼職櫃檯員」,上班時間是周一至五早上11時至下午3時,即是每天只做4小時,原因是頂替全職櫃檯員中午吃飯時間所空出的崗位。立即修函應徵,很快便收到回覆約期面試。

首先是填寫一些數學題,跟着是數鈔票,順利過關,面見銀行經理時,遞上之前曾任職8年的英資公司財務董事A簽出的推薦信,銀行經理頓時很高興地說「我與A很熟稔的,你應該知道我哋銀行是你(前)公司客戶......」,我當然知道,我更知道我應該準備受訓與上班了。我一直都覺得總是有很多巧合事情在我身邊出現,而且頗有「見工命」,招聘人見到我便會聘用我,是好彩吧!

經過數週職前訓練,終於坐上銀行櫃位工作,這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現實。一年多之後,因為要北上大陸工作,辭去了銀行的兼職。雖然在銀行任職的日子不算長,但見聞亦頗有趣,下續。

 

(圖片選自互聯網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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