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歲前要做的決定


移民有限期:加拿大讀書移民有、BNO移民都有,18歲以下的子女,才可以跟父母一同移民。原來上世紀40年代的美國,都有類似的限制,一直在開羅生活、讀書的薩依德,到高中被父親送去美國寄宿學校就讀,因為單是美國人的下一代是不能繼承美國籍,他一定要在18歲前去美國居住才可以。

薩依德從此一世在美國、在紐約生活。他母親的情況複雜,配偶並不會自動取得美國籍,一定要去美國居住一段時間才可以。在開羅生活,沒有美國籍也可以生活,只是1948年以色列建國後,母親與很多巴勒斯坦難民一樣,一夕間變成無國籍人士,但因為他們一家有門路,一番轉折下,母親仍可以取得黎巴嫩護照,

內戰前,曾被法國託管的黎巴嫩曾被譽為中東的巴黎,也是杜拜崛起前中東的金融中心,當年甚至是香港人移民其中一個考慮的目的地。只是黎巴嫩於上世紀七十年代爆發內戰後,整個國家就散了,黎巴嫩護照的地位急降,持該國護照入境有機會被視為恐怖分子而被海關諸多刁難,他母親從此去美國就比以前麻煩多了。

但他母親十分硬頸,怎樣也不願意移民美國,到臨終在美國治病時,身體虛弱至旅遊簽證逾期,最終要上法庭以人道理由,避過被遞解出境的情況。

有人千方百計想取得西方護照,亦有人因生活方式不同而不移民。無論如何,居於香港、有BNO、有小朋友未過18歲的父母,如果想仔女去英國讀大學交本地學費,又或英國將來設個落閘期限, 都需要考慮薩依德父親的問題,或許終有一天,大家都會在英國相見。

(完)


所有圖片由作者提供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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