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苦能有意義嗎?
由於香港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, 受苦節到復活節周一都是公眾假期, 澳洲也一樣。不同的是,澳洲主流社會的零售業, 在受苦節這天大都不營業, 不少人都到教會參加崇拜, 記念耶穌基督的受苦、死亡、埋葬及復活。當然大部份澳洲人卻是利用這週末長假期, 都到鄉郊旅行度假, 享受大自然及美好的天氣。可以說, 耶穌基督的受苦, 至少為所有人的生活, 帶來了輕鬆愉快的休息, 也是一種對人的祝福。也因如此, 澳洲人不管是否信徒, 都相信這是一個好的星期五。
我這一天早上, 到了教會參加受苦節崇拜, 卻因為這幾天香港的一名港獨分子的遭遇, 令我心有戚戚然, 叫我再想到今天香港一些人在監獄裏受苦的意義。
耶穌是自己甘心願意, 為人的罪代贖而被捉受審並且被殺害, 在剛過去的周一, 有因被認為是違反了國安法的在囚者馬俊文, 原定可以在這天受滿了五年刑期的三分之二後可以獲得假釋, 卻因為在上周六 (23日) 新的法例實施了,而無法離開監獄。我一直在想, 只因法例實施了一、兩天, 馬俊文就要在獄中多囚禁20個月, 這樣的受苦, 有甚麼價值?
在讀到這段新聞的時候, 大學時修讀數學的本性, 讓我去查驗這些數字, 要去確認馬俊文是否這麼倒霉? 結果卻令我產生了更多疑惑。馬俊文是2020年11月22日被拘控, 同年11月24日提堂被檢控, 最後被判處5年徒刑。法律上, 一年是定為365天而一個月是30天, 5年刑期是1825天, 三分之二是1217天。西方國家計算囚犯在獄日子, 多由被拘控失去自由那一天開始計算。要是這理解是正確的話,由2020年11月22日到2024年3月22日新的法例生效前, 剛好是1217天。亦即是說, 馬俊文在法例生效前就應當獲得假釋, 不應再留在獄中, 多受苦20個月。
要是我的法律常識及計算正確的話, 會不會是香港的懲教署計算錯誤呢? 我當然不會相信香港懲教署官員會犯上這種低級錯誤。不過若真的是發生了的話, 這一個錯誤, 是否要由馬俊文付出20個月的自由來承擔? 二千年前耶穌的受苦, 為人類帶來救贖。但今天香港不少因國安法而入獄的在囚人仕, 他們的受苦能帶來甚麼呢? 若因為一些人的計算的錯誤, 而要受更多的苦,那就更加沒有意義了。
圖片由作者提供
澳家港情 - 周偉文Raymond Cho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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